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公布“五水共治”专家服务团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:2015-05-18
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文件
浙水办人〔2014〕12号
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公布“五水共治”
专家服务团名单的通知
各市、县(市、区)水利(水电、水务)局,厅属各单位:
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、省政府“五水共治”的战略决策,建立与市县需求结合的服务机制,为全省各地“五水共治”水利工作提供技术支撑,根据浙江省水利厅《关于组建“五水共治”专家服务团的通知》(浙水人〔2014〕43号),在专家申请、单位审核推荐的基础上,研究确定“五水共治”专家服务团名单,现将专家服务团团长、组长、成员名单予以公布。
1.专家服务团分水工程、水规划、水环境和水信息等4个团队,设11个专家组(附件1)与全省设区市及所辖县(市、区)开展对接服务,共计95名专家。
2.厅治水办定期召集专家服务团会议,部署、交流工作,组织技术研讨,开展关键、共性、适用技术的开发、应用与推广,积极为全省“五水共治”提供咨询和政策建议。
3.各专家组与各市水利局要加强相互联系(各市联系人名单见附件2),形成上下联动、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、动态跟踪服务的专家服务工作机制。各市联系人负责收集汇总当地“五水共治”水利工作的技术问题,及时向专家组反映;专家组要主动了解各地需求,及时研究并予以解决,适时组织赴现场开展技术服务,并将服务情况报告厅治水办。
4.专家服务团的各位专家要充分发挥自身专长,为各地解决技术难题。厅属各单位要鼓励、支持专家积极参与技术服务工作,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。
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
2015年1月7日
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2015年1月7日印发
附件1
浙江省水利厅“五水共治”专家服务团名单
序号 |
姓名 |
工作单位 |
职务/职称 |
团队 |
专家团 职务 |
1 |
朱法君 |
浙江省水利厅 |
厅治水办主任/教授级高工 |
|
专家团团长 |
2 |
李云进 |
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局(省水利水电技术咨询中心)、省浙东引水管理局 |
局长(主任)、党委副书记/教授级高工 |
水规划 |
杭州组组长 |
3 |
郑雄伟 |
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|
总工程师/教授级高工 |
水规划 |
宁波组组长 |
4 |
陈森美 |
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局(省水利水电技术咨询中心)、省浙东引水管理局 |
党委书记/教授级高工 |
水工程 |
温州组组长 |
5 |
金利军 |
浙江省钱塘江管理局 |
副局长/教授级高工 |
水工程 |
嘉兴组组长 |
6 |
陈 舟 |
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|
党委副书记、副院长/教授级高工 |
水工程 |
湖州组组长 |
7 |
范波芹 |
浙江省水利发展规划研究中心 |
主任/教授级高工 |
水规划 |
绍兴组组长 |
8 |
梁国钱 |
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 |
院长/教授级高工 |
水规划 |
金华组组长 |
9 |
曾 剑 |
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(省海洋规划设计研究院) |
总工程师/教授级高工 |
水规划 |
舟山组组长 |
10 |
虞开森 |
浙江省水利信息管理中心 |
主任/教授级高工 |
水信息 |
台州组组长 |
11 |
邬杨明 |
浙江省水土保持监测中心 |
主任/高级工程师 |
水环境 |
衢州组组长 |
12 |
张清明 |
浙江省水利科技推广与发展中心 |
副主任/高级工程师 |
水规划 |
丽水组组长 |
13 |
章志明 |
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局(省水利水电技术咨询中心)、省浙东引水管理局 |
审价中心总工/高级工程师 |
水工程 |
杭州组 联络员 |
14 |
吴雅峰 |
浙江省钱塘江管理局勘测设计院 |
高级工程师 |
水工程 |
杭州组 |
15 |
唐巨山 |
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|
院长/教授级高工 |
水工程 |
杭州组 |
16 |
李磊岩 |
浙江省钱塘江管理局 |
规技处副处长/高级工程师 |
水规划 |
杭州组 |
17 |
楼越平 |
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(省海洋规划设计研究院) |
教授级高工 |
水规划 |
杭州组 |
18 |
马以超 |
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|
分院院长/教授级高工 |
水环境 |
杭州组 |
19 |
曾国熙 |
浙江省水文局 |
科长/高级工程师 |
水信息 |
杭州组 |
20 |
周 毅 |
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|
专业总工/高级工程师 |
水工程 |
宁波组 联络员 |